1、負責全礦地測防治水方面的安全監督檢查與隱患排查治理,做好業務保安工作。
2、認真執行有關地測防治水方面的技術政策、規程、標準和技術規范,監督檢查“有掘必探”的執行情況。
3、參與地測防治水方面的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查,并提出本科的意見和建議。
4、全面掌握了解職責區域的地質、水文地質、水情等情況。
5、深入現場,了解地質條件變化情況,檢查防治水有關安全技術措施執行情況,對出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對重大問題安全科要邊處理邊向部門領導匯報。
6、負責監督井下探放水安全技術措施,并檢查落實情況。
7、參加有關安全會及事故分析追查會。
8、負責監督防治水年度計劃和中長期規劃的實施,對水文地質預報要按月度預報,臨時安排的采掘計劃,要有臨時水害預報等情況的檢查工作。
9、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