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從講政治、促發展、保穩定的高度,強化學校安全目標責任制的落實,堅持學校安全工作監管前移的原則,狠抓各項措施的落實,防止和杜絕重特大事故的發生,有效遏制一般事故,切實保障時師生生命財產和社會穩定,圓滿地完成全年各項安全工作目標,特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
一、責任對象
中心學校及全鄉各教學點
二、責任目標
1、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管理機制。成立各項安全管理領導機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工作計劃和工作臺賬,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各個環節對學生有明確具體的安全目標和具體要求,并認真組織落實。
2、嚴格執行大型活動報批審批制度。堅決禁止組織或變相組織學生參加各種商業性的慶典、演出等活動,堅持誰組織誰負責,并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
3.高度重視校舍的安全管理。及時排查整改校舍安全隱患,有險情的校舍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有效整治措施加固到位,責任到人實行動態管理,并書面報中心學校備案。
4、切實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廣泛開展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和技能演練,配備并有效使用消防器材和設施,處理好防火和防盜關系,確保疏散通道暢通,定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活動,并實行動態管理。定期對學生進行防火知識教育,及時整改火險隱患,切實把火災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5、加強學校門衛和校園治安秩序管理。切實強化對保安人員的管理,實行定期考核,嚴格實行外來人員、進出車輛的出入登記制度,有效實行值班、巡邏和領導帶班登記制度。
6.注重加強教育教學活動各個環節安全管理和教育宣傳工作。
7、加強對體育設施、體育活動場所安全管理。學校使用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體育活動器材,要定期進行排查,做到穩固安全地使用;全體教師要關心每一個學生的身心健康。
8、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加強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的動態管理。教育學生不騎自行車、玩滑板車等上公路亂跑。不在路上玩耍、打鬧、逗留,不得隨意橫穿馬路。不到鐵路附近逗留。切實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學校與家長,家長與車主、駕駛員簽訂學生《安全出行責任書》,強化家長、車主、駕駛員的責任意識和安全意識;家校聯手堅決杜絕學生乘坐超載車、“黑車”和“病車”,確保學生出行安全。
9、加強學校食堂及飲食衛生的安全管理和對各類傳染病的監控工作。嚴格執行食品衛生安全管理規定,認真落實學校疾病防控措施,嚴防食物中毒及各類傳染病的發生和蔓延。
10、學校教職工要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對造成學生致傷、致殘、致死等嚴重后果的,要嚴格依法追究學校領導責任和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11、教育學生嚴禁到水庫、池塘、河渠旁等危險地方玩耍、游泳、溜冰等。
12、如果發生安全事故要立即逐級上報,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的再發生,盡快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不得慌報、瞞報、漏報和不報。
13、認真落實安全工作自查、自改隱患統計工作制度,各校在每月底認真如實統計該月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工作情況,并存入安全工作檔案(作為年終考核重要依據)。
三、管理責任
各校校長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控制指標:
1、全年無校內、外傷亡事故;
2、全年無校內安全事故;
3、全年未發生重大社會影響的其他事故;
五、責任范圍:
1、學校安全工作的成績將作為學校領導考核工作狀況的基本因素,在學校考核、評估、評優、評獎等活動中,將安全責任目標管理工作納入到學校年度考核考評,嚴格實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度。
2、對認真履行職責,落實目標責任,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全年無安全責任事故發生的學校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3、對因管理松懈、未有效落實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和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導致重、特大事故發生,造成較大影響的,對責任人和有關人員給予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4、本責任期限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2015年12月31日,責任期內如責任人變動,繼任人對責任書的執行承擔全部責任。
5、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簽訂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中心學校 (蓋章) 學校 (蓋章)
校 長 簽 字 學校校長 簽字
年 月 日